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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導要當個好人,好像只要做到不做怪、守紀律人生就會一帆風順,自信心都回到我身邊,考試也考一百分,但真的是這樣嗎?活到了30歲,這個問題深深地困擾著我,如果有小朋友問我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。

在學校當個好人或許能得到嘉獎,但在職場上當個好人卻只會帶來無止盡的工作。話說我有個大魔頭同事,情緒陰晴不定,一不爽就掛人電話,因此每個人與她對話都戰戰兢兢,如履薄冰,深怕一個不小心踩到了地雷就被掛了電話,一個人倒霉就算了,但這人只要一點火就必定燎原,接下來跟她連絡的人也會掃到颱風尾,但遇到這種惡人能怎麼辦呢?也只能打落牙齒和血吞,噙著淚繼續上班,安慰自己內傷藥多吃一點就好了。一般來說,除非是想要挑戰自我極限或是擁有鋼鐵般的意志才會想跟她連絡,不然都是能躲就躲,有事都找好說話的同事。我常在想這樣我們不就加重了好同事的工作,減輕了大魔王的工作了嗎?這樣真的公平嗎?如果世上有神的話,我真的很想問衪這個問題。

而人生呢?守法的好處大過不守法嗎?在這個講究加害人人權的社會上,我也看不到好處在哪裡。殺人的人不用被判死刑,受害者卻已經被殺人的人掌控了生死,好諷刺。講生死以及人權好像太過嚴肅,我之前曾經看過一篇比較坐牢和上班的笑話,它說坐牢時有專人打點三餐而且免費,上班伙食要自費而且只有午餐休息時間;坐牢時親戚朋友可以隨時來訪話家常,上班時只能專心工作;坐牢不用工作且費用由納稅人給付,上班要花自己的錢還要繳稅養坐牢的人(尤其今年還加了健保費)。所以坐牢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還比工作自由呢,奉勸活不下去想輕生的人,放下手邊的木炭,去犯罪吧(誤)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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